全国服务热线 15865543801

建议收藏!欧盟专利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4-11-30 07: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15865543801
联系手机: 15865543801
联系人:吕学峰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建议收藏!欧盟专利申请指南 

01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欧洲专利只包括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 20 年有效。

实用新型

    在欧洲部分国家有实用新型专利。这些国家包括:德国、奥地利、爱尔兰、法国、荷兰、芬兰、比利时、意大利、瑞典。可在进入这些国家的国家阶段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商标和外观设计

    与 EPO 类似,欧盟也提供了一个受理申请商标和外观设计的组织,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The Office of Harmonization for the Internal Market,OHIM)。向 OHIM 申请的商标或外观设计在整个欧盟范围(28 个成员国)内得到保护。



02申请流程


递交申请

    申请人在 EPC 体系成员国没有住所或经营地的,除递交申请外,其他业务必须由欧洲当地有资质的代理人代理。欧洲专利申请可以采用电子方式提交。

(1)《巴黎公约》途径

    在中国国内申请日起 12 个月内向欧洲专利局提出申请,并要求中国优先权。

(2)PCT途径

    “欧洲专利适用国家”表中所列非 PCT 指定国的10个国家只能选择进入欧洲地区阶段。而选择进入其他国家的 PCT 申请,既可以进入欧洲地区阶段申请欧洲发明专利,也可以进入成员国国家阶段申请发明专利和/或实用新型专利(根据各国专利制度)。PCT申请进入欧洲地区阶段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 31个月。此后,自通知发出一个月内,可以递交权利要求的修改。

专利检索

    欧洲专利局通过对现有技术检索出具检索报告 (Search Report),同时附上检索意见。检索意见中含有对专利申请是否满足实质性授权条件的详细评述。申请人可根据检索报告评估发明的可专利性和获得授权的可能。


专利申请公布

    专利申请连同检索报告于自优先权日起 18个月内公布。但由于欧洲专利申请量积压,公布后再发出检索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

实质审查

    在检索报告公布后6个月内,申请人可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同时指定具体成员国,并交纳审查费和指定费。如果缴纳七份指定费,则EPC全部缔约国都可以被指定,但延伸国的指定费需要单独交纳。

    在实审程序阶段,欧洲专利局主要围绕新颖性、创造性、单一性,以及申请文件对发明的披露是否清楚来进行审查。通常在提出实审后1~3年内收到审查意见。申请人可针对审查意见进行辩驳或修改申请文件。当答复无法驳回反对意见时,申请人可以请求给予参加口审的机会。当申请在口审阶段被驳回,申请人还可以向上诉委员会提起上诉。

专利授权

    审查通过后,欧洲专利局会发出授权意向通知书,通知书中含有拟授权的专利文本。如果申请人不同意拟授权文本,则需对文本进行修改并阐明理由。如果申请人同意拟授权文本,则需交纳授权公告费用,并递交权利要求的另外两种语言的翻译。另外,需查询是否已经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译文。之后,欧洲专利被正式授权并颁发授权证书。



更多详情咨询青岛贯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https://europeanunionpatentapplication.com

青岛贯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专利申请国际商标注册项目申报等综合服务平台。如有任何知识产权的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13号211室
  • 邮编:266000
  • 电话:15865543801
  • 代理人:吕学峰
  • 手机:15865543801
  • 微信:15865543801
  • QQ:419413667
  • Email:4194136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