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基本流程
1、签署《专利转让合同》
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类型、专利申请日、专利申请号、专利申请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法律状态,技术资料的交付、转让费的支付、技术人员的培训、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专利无效后的法律后果、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2、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包括申请号或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具体变更的项目主要包括申请人的类型、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国籍、居民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编、电话等。
3、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理由证明》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或者赠与合同。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4、向专利局提交转让申请材料
通过电子提交或者到专利局现场递交的方式,将转让申请材料提交至专利局。
5、向专利局缴费
在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时,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转让请求视为未提出。
6、专利局下发《手续合格通知书》
当专利局审查后,会对审查结果做出通知。如果审核通过的话,专利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专利转让合格通知书。并且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库中查询到相关的变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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